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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大日金乌纵横诸天

第12章衡阳(第1/2页)

半个月后。

请柬送到福州的时候,林曜之正在军营里看地图。

青城山的事处理完了,银子分了,皇帝高兴了,手下人服气了,一切都步入了正轨。

接下来该往哪儿走,他需要好好想想。

请柬是衡山派刘正风派人送来的。

措辞客气,礼数周全,诚意满满。林曜之把请柬翻来覆去地看了两遍,嘴角微微一撇。

不是给刘正风面子。

一个帮派的二把手,凭啥给他面子?

刘正风在江湖上名头再响,也不过是个江湖人。

他林曜之是朝廷三品大员,锦衣卫镇武司掌司同知,天子亲军缇帅。

刘正风写封信来,他就屁颠屁颠地去?那不是他的风格。

他看上的是刘正风的财产。

衡山派二当家,经营了几十年,攒下的家底不会比青城派少。

而且刘正风这个人,在衡山城有田产、有商铺、有宅院,是个正经的“寓居江湖”的士绅。

这种人手里的银子,不比那些藏在山里的门派好抄?

再说了,锦衣卫缺几个百户千户。

刘正风这个人,武功不弱,脑子好使,在衡山一带根基深厚,而且最关键的是——他想金盆洗手。

一个想退出江湖的人,说明他对江湖已经没什么留恋了。

这种人,正好拉拢过来给朝廷办事。

陛下不是要他镇压江湖么?

这不,正好。

从衡山刘正风金盆洗手开始。

林曜之把请柬揣进袖子里,起身下令。

“王忠,李福,你们八个留下,看好家。”

“是。”

“其余六个,跟我走。带上五百缇骑,备足粮草马匹,明日出发。”

六小太监齐声应诺,眼睛亮晶晶的。

林震南听说儿子又要出门,倒是没说什么。

这两年他已经习惯了,儿子的事他管不了,也不想管。

他只是拉着林曜之的手,叮嘱了一句“路上小心”,然后就去练他的鹤唳九霄神功了。

林王氏更干脆,就一句话:“早点回来。”

林平之不一样。

十六岁的少年,听到哥哥要带兵出门,眼睛一下子亮了。

他缠了林曜之一整个下午,从“哥你带我去吧”到“哥我求求你了”到“哥你要是不带我去我就绝食”,翻来覆去地说,像只苍蝇一样在林曜之耳边嗡嗡嗡。

林曜之被他烦得不行,最后松了口。

“去也行。”

林平之欢呼了一声,跳起来就要往外跑。

“站住。”林曜之叫住他,“去了要听话,不该说的别说,不该做的别做。还有——把这个穿上。”

他扔给林平之一身锦衣卫小旗的官服。

林平之接过来,愣了一下,然后咧嘴笑了,露出两颗小虎牙。

“哥,你给我官当了?”

“试用期。”林曜之瞥了他一眼,“武功练好了,阅历上来了,再给你升官。现在你也就是个跑腿的命。”

林平之不在乎。

小旗也是官,锦衣卫的小旗,说出去多威风。

他抱着那身官服,美滋滋地跑了出去。

林曜之看着弟弟的背影,摇了摇头。

林平之这个人,命好。

家世好,长得帅,心肠善,妥妥的别人家的孩子。

在原本的故事里,他倒霉就倒霉在投错了胎,生在了一个怀璧其罪的家里。

可现在不一样了。他爹是皇商,他哥是三品高官兼武林高手,家里有的是钱,有的是势。

他这辈子,活成了林曜之羡慕的样子。

飞鹰走犬,骑马打猎,不用操心家里的生意,不用操心江湖上的恩怨,每天开开心心地过日子。

没有声色犬马——吃喝嫖赌,已经很不错了。

林曜之有时候看着弟弟那张无忧无虑的脸,心里会冒出一种奇怪的感觉。

羡慕。

是的,羡慕。

他活了两辈子,从来没有过这种没心没肺的快乐。

不过也好。

林平之开心,他就开心。

次日清晨,五百锦衣卫缇骑浩浩荡荡地开出了福州城。

依然是跨马,腰悬绣春刀,旗帜猎猎,甲胄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