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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彼世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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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千刀万剐

孔方此时顿了顿,脸色变得异常的恐怖。

“是什么?!”李弃的心揪到了极点,这就是孔方的死,一直以来他无法释怀的伤疤。

“是凌迟处死!”孔方的声音渐渐的变了,“凌迟三日,千刀万剐。”

李弃听罢毛骨悚然,这是人设计出来的酷刑中的酷刑,正常的凌迟是“八刀刑”处决,只有极犯才会千刀万刮的,是把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那么千刀就是在要人身上剐上千刀,因为没有命中要害,所以在这千刀前,犯人是不会死的,他们必须要忍受着千刀的痛苦,直到血流干了,肉剐尽了才能死去,若是运气好的早断气了,那算是祖上积德,若是真是剐上三天万刀,便是昼夜大帝也会受不了的,且将执刑的时间拖延三五天,这就使执刑的难度更加巨大,一个铁打的刽子手,执完一个凌迟刑,也要累倒在地。然而就是这个恐怖到了极致的酷刑,修罗居然用到了自己的儿子身上。

孔方顿了顿,闭上了眼睛,继续说道,“第一刀,谢天,第二道,谢地,第三道,露出了白茬茬的肉,滚出了几滴血,这对于凌迟来说是个好的开始,这刀要割得均匀,要等到我在最后一刀才要了我的命。李弃啊,便是每一刀,我都清楚的记得位置,记得那个痛啊,总共是几千九百九十九刀,共剐三天,血肉横飞,知道吗?那是畜生的大会,我的肉被扔到了地上,引来了无数老鹰野狗,这是他们的狂欢之日。你知道那是哪里吗?那里就是堕天之城啊,堕天啊,堕天,我甚至连堕天也不可能了啊!”

孔方把脸埋到了手中,声音渐渐地低沉了起来,“然而我胸前的肌肉都被割去了,失去了肌肉的约束,肠胃就好似窝在一个皮袋子里蠢蠢欲动,所有的心肝脾胃肉翻涌着,好像要喷涌而出,这不算是最痛苦的。”

孔方说着颤抖了起来,“是三百一十七刀开始,便是要连裤裆下的宝贝也要割去了,此时我的脸早已胀开,血沫子从我的嘴里噗噜噗噜地冒出来,是因为太痛苦所以我咬烂了自己的舌头,那时我才发现,嚼舌是不能自尽的。”

说着孔方戏谑地苦笑了一下,又道,“那时我才知道什么是生不如死,施堂斋曾说过,五脏六腑各管一处,比如心主喜、肝主怒、脾主思、肺主悲、肾主恐,哎,于是在我死前,恐惧,悲哀,愤怒,五脏我已经去了其三,我怨愤地看着人群中的阿狼,眼中都留出了血泪,五官也便了形,头发了怨得白了。哎,也就是从那时起,阿狼就再也没有睡好觉了,他没有想到,我的结局是千刀万剐,他没有想到,所有人都拿我来做文章,我只是更没想到,我的父亲居然连身份也不验证一下就听信了谗言,残忍地将我千刀万剐了,哎,我的血肉是我父母给了,他把我都剐了下来,也就是说我已经还清了,再也不欠他什么了。”

孔方悲哀地说着说着,“我整整剐了三天,第一天剐的肉上都现了俎,我的肉都烂了,可因为我三天不从不合眼,刽子手也就不愿挖我的眼睛下来,据说没闭眼挖眼睛是非常不吉利的,我看着所有人都在哭泣,地上的鲜血映着我白发的模样,仅仅只是三天,我已经完全不见了原来的样貌,痛苦已经让我变成了现在的孔方,我好想死,好想死,当意识已经模糊的时候,听见了刽子手喊九千一百一十刀的时候,一个很熟悉的声音传入我的耳中,我听到有人喊住手,然而刽子手就倒在了我的前面,而我的头此时已经没有肌肉能让我抬起来了,我感觉有人替我松了绑,抱着成了血骷髅的我仰天大哭,我知道,抱着我的是我的父亲,为什么他不早来,为什么他要杀了我,为什么他要那么狠心,我怨愤地看了他最后一眼,心中有无数想对他说的话,可怎么也说不出口,况且我的舌头也割去了,也怎么也说不出来了,挣扎的我最终只能口吐血沫。那时我就只想死,一刀赶紧死去了。只见我的父亲咬紧嘴唇,将身上的佩剑一刀刺入我的胸口,我长舒了一口气,看着天空,脸上忽然被一股热血喷将了满脸,我知道那是父亲的血,因为我的血已经流干了,流尽了——”

孔方说着捂着脸,痛苦的啜泣起来,他的故事讲完了,然而这样的故事让他这个叙述者根本不堪忍受。李弃总算明白了,为什么现在的孔方总像带着一个面具一般,为什么他喜欢见死不救,甚至有时候会落井下石,因为他已经不敢相信任何人了。

“哎,李弃啊,我死时没人救我,我甚至被我最好的兄弟出卖,被我的亲生父亲杀戮,所以现在的孔方变成了你心目中的见死不救!

“哎,李弃啊,我本就是那不得超生的亡灵,没有人能救赎我,没有人能超度我,你如何叫我超度别人啊。”孔方长叹了一声,便再也没有说话了。

这就是自己曾经最爱的小狐狸,曾经美好的小狐狸,然而千刀万剐之下,他变成了孔方,变成了怨愤的厉鬼,想到了这里,李弃心疼得想死,紧接着她紧紧地抱住孔方,将他的头埋入自己的怀里,渐渐的,孔方急促的呼吸渐渐地缓和了下来。

“其实,我喜欢的就是你,就是你的人,即使你是坏坏的,即使你变成了这副模样我也喜欢——”

李弃感觉孔方紧抱着自己的手又紧了紧。

“你也知道,我生长在那有苦无乐的魔方域,我见到了太多魔的苦难,看到了他们太多狰狞的模样,即使是我爹,他变成蛇的样子依然恐怖,可我不嫌弃,甚至是喜欢,就像是喜欢你一样,即使你被剐得面目狰狞,我也喜欢!”为什么喜欢,因为只有孔方愿意陪自己死,愿意和自己有那不离不弃的誓言,就像是自己被小狐狸捡到那般,“所以其实,我最该救赎的救赎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