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4章 第一回《岁在甲子》第四节(1 / 1)
作品:《金戈丽人行:天命之魁》当下吉义赶紧扒完了饭,付了钱,握起猎叉走出酒家。一路踏着雪,沿着山道往山林深处走,盼望打些值钱的皮兽。
大过年的,为何不休息几天,如此急着要赚钱?只因一个多月以前……
那一天,绰号“人见愁”的乡霸董大,引着几个小泼皮到处浪荡,撞见吉义打猎回来,便拦住勒索。吉义自己固然不怕他们,却怕他们坑害目盲的母亲,不得不将猎物分给他们。董大嫌不足,动手抢夺。正这时,数骑驰来,董大见状,急忙撒手。
“吉义哥哥!”驰来数骑之中,为首的是一位姑娘家,面庞清秀,英姿飒爽,银装素裹,犹如冬日里的腊梅花,一见之下若有芬芳扑鼻而来。
“舜英……妹妹。”吉义慌忙拱手见礼。心里犹豫了一下是否应该尊称她为“小姐”,但按着以往的习惯,还是称呼她做“妹妹”了。
听这么叫,姑娘的眼睛便有些湿润,跃下马,冲着董大并不多话,只叫一个字:“滚!”
董大一伙连滚带爬去了。他们知道那姑娘是县里王主簿家的大小姐,文官家族出身,却爱好习武,与吉义是青梅竹马。只因她多时不曾来了,他们还以为她已经厌弃了吉义,不料这天又来。
吉义见王舜英来,心中欣喜且感动。自从十二岁那年,做都头的父亲去世,母子俩没法在县城里生存,只得搬到小山村,母亲纺织,儿子打猎,相依为命。迄今多年,自己的儿时故交全然生疏了,惟有舜英妹妹,不时还念着自己。
王舜英每次来,都给吉义带些礼物,或是一柄猎叉,或是一件给他母亲做的衣服。而且她顾着吉义的自尊,送礼物总有合适的理由,或说:“哥哥以前与我一同习武,我今要看你使叉使得如何。”或说:“伯母曾给我做过衣裳,如今我也做件给伯母。”她知吉义已经没法再上学,就把自己读过的书送给吉义,书中难解之处,往往都有亲笔加注。她又知吉义自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