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94章 处理秦藩(2 / 2)

作品:《大明:朕有近卫师,五年必平辽

“王承恩,去召内阁学士们到文华殿议事。”郭可阳定下决心后对王承恩吩咐道。

半个时辰后,文华殿内,内阁辅臣黄立极、施凤来、张瑞图、李国普四人传看了韩羽发来的弹劾秦王府不法诸事的奏疏和涉案证词,看完之后均没有开口说话。

此事涉及藩亲,在皇帝没有明确表态之前,还是谨慎为上。

“各位先生都说说自己的看法,这秦藩该如何处置为好?”郭可阳见几人都不说话,便直接问道。

四人相互对视了一圈,最后还是黄立极上前道:“回陛下,这秦藩所涉之罪皆证据确凿,且都是或谋逆或杀人的大罪,臣以为依《大明律》重处,则也毫无可以争议的地方。”

“但是,”说完黄立极停顿了一下,“但是秦藩乃是自太祖高皇帝时就传承下来的大藩,至今已有二百四十余年,秦王虽昏聩放纵,却依然是皇室血脉。若按照《大明律》中“八议”之制,陛下亦可酌情特予加恩,减免其刑责。”

所谓“八议”是指法律规定的八种特殊人物犯罪,不能适用普通诉讼审判程序,司法官员也无权直接审理管辖,必须奏请皇帝裁决,由皇帝根据其身份及具体情况减免刑罚的制度。

“八议”是:议亲,议故,议贤,议能,议功,议贵,议勤,议宾。

翻译过来这八种人就依次是:皇亲国戚,皇帝的故旧,有贤名的人,才能卓越的人,功勋卓着的人,三品以上的官员和有爵位的人,勤谨辛劳的人,前朝国君的后裔被尊为国宾的人,总共这八类人。

“八议”制度最早源于西周的八辟,在曹魏的《新律》中首次入律。一直到清朝的律法中都有体现,几乎贯穿整个中国封建时代。

“八议”制度就是封建社会不平等和等级制在律法中的具体体现,古人所谓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只不过是一个美好的幻想而已,只要封建制度存在,就绝对是不可能的。

这黄立极一方面讲秦王有谋逆大罪,一方面又说皇帝可以按照“八议”制度给与减免刑责,当真是个滑不溜手的政治老油条。他这样说既表达了自己对事情的看法,也给皇帝留下了可操作的余地。

对于黄立极的这种圆滑,正是郭可阳欣赏他的地方。有这样的人做为辅臣,皇帝做事时就不用担心臣下给自己太多阻力。

施凤来、张瑞图、李国普三人也纷纷对黄立极的说法表示“附议”,没有更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