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107章 我以为我善良(1 / 2)

作品:《沐沐随笔生活的活

人没有绝对的是好人或者坏人,最好的人,最善良的人,最坏的人。

等等一切的事物决定在瞬间,命运是不是心造,不是很清楚?但是内心的意志力很重要。

虽然人们都会预料,设想某件事,会是那样的结局,可是也会有意外的奇迹。

面对母亲手术前的病理,其结果不是很理想。

我就像对待我的孩子一样,慎重的为母亲选择着,妈妈把选择的权利交付于我!我要对得起这份信任。

我熟悉医院了解一些流程,恰巧的是我熟悉的一些人,可以帮助我,提早的知道一些结果,预测,我却要把秘密深藏在内心。

其一,不想惊扰任何人,因为大家知道,就会产生大家的非议,言语极致的反常。

其二,大家产生的变化,影响妈妈的精神,我无法防范,也会让我更加的焦虑不安。

我承担的秘密,虽然是大家知道猜测的到的,但是从我口中,就是矢口否认的结果。

母亲的真实情况,我连孩子爹也不做过多的解释与说明。我不信他,我的站着,靠不住在心里似风飘过。

我的内心存在不确定因素,他父母兄嫂与我,对我与母亲这个家,觉得有些虎视眈眈的光芒!

危难之时,我可以不计较任何,成为桥梁。但是点点滴滴的小事,我发现人的极其自私的表现,就是在最后利益的抉择时,会绝对的为自己,即使自己的亲生骨肉也不存在怜悯!其实也有例外的时候。

房改大概是95年就完成对房子的购买。

他兄嫂提出让老人写出遗嘱,立下字据,把我们扫地出门,剥夺孩子爹对财产的有份额。

他的父母不想自己为难,就坚持让我们必须写字据——放弃房产。

不开口说话的孩子爹大声的说出不行!哥嫂离婚也好,离家也罢,随他们的意。

可是他母亲坚决拒绝他回去住,并且说你必须得写房弃。

愤怒的人们,虎视眈眈的对待财产,对待人。

我想出来我来写字据!

其一,房子与我没任何关系,我属于第三者的身份。也许有法律效力,也许没有,上面只有我的签名。

其二,看着一把鼻涕一把泪,哭诉为难的婆婆,心中虽有看法,不满他们的做法,但是还是想成为桥梁帮一次。

其三,想着自己选善良一次,日子长呢,看以后会是啥样的做法?为未来留出余地。

其四,就是孩子爹坚持不写,最后他父母写下字据,那就是板上钉钉的事儿。

知道法律对老人来说而言,没有说必须把财产分给你的义务。

但是你对老人有必须的责任。

其五,我想给他一个人情,私下对孩子爹说,别看你妈一再许诺,只要你写出字据,等你要买房子时候,会添钱给你,那不过是你母亲的缓解之际,暂时解决自己的问题。

也许以后不会为咱们添钱,即使这样的解决不是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