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四十七章 嗜杀成性——王温舒(1 / 1)

作品:《史事讲将1三国明

王温舒,阳陵人,西汉武帝时酷吏。早年做过亭长,后以廷尉史事奉张汤而升任御史,因督责盗贼,杀伤甚多而迁广平都尉。其挑选郡中豪横无忌的故吏十多人做爪牙,督察盗贼,不惜杀戮,使广平道不拾遗,被武帝擢为河内太守。到任时命郡中准备私马五十匹,设置在从河内到长安的驿站上专用,像在广平时一样任用属吏,拘捕郡中豪横奸猾之徒,相互牵连的有一千多家。其上书报长安,重的灭族,轻的处死,家财都没收归公,公文上报不到两天,就批复回来。王温舒大开杀戒,流血四十余里,人们都为奏书往返神速而神奇,武帝认为王温舒能干,又任为中尉。后因罪被杀,灭五族。

王温舒,年轻时做盗墓等坏事,开始地方上让他试作亭长,这是一个乡村基层的官,管理一亭的治安警卫,兼理民事,试了好几次,他都干不好本职工作,因而罢去。此后,他又在县衙门里充当小吏,逐渐升为廷尉史。

不久,王温舒投靠张汤,张汤以严酷着称,用其为御史,负责督察盗贼。到任后,杀伤甚多,其暴虐性格又得到进一步发展。

当时,汉武帝主张全面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严厉打击危害专制统治的行为,在这种形势下,乐以刑杀为威的人往往提拔较快。

故王温舒很快就升迁为广平郡都尉,辅佐郡守负责全郡的军事和治安,是一郡的主要长官之一。为了治理广平的治安,他从郡中仔细挑选了十几个果敢能任事、一往无所顾的人充当郡吏,作为自己的爪牙,去督捕郡内盗贼。

王温舒之所以重用这批人,自有他的想法。王温舒了解到这批人以往都犯有重罪,只不过没有暴露,仍然逍遥法外而已。

王温舒将此作为控制他们的重要手段,如果你督捕“盗贼”有功,颇得王温舒满意者,无论你以前犯有多么严重的罪行,他都不加处罚;而如果你督捕“盗贼”不力,甚至有意回避或加以庇护的话,那就不但诛杀其身,还要灭其全族。

这样一来,这批人没有不竭尽全力的,至于是否滥杀无辜,王温舒是不管的。这种严酷的手段颇为见效,广平周围,齐、赵之效的盗贼,都不敢接近广平。

广平郡内,道不拾遗,使王温舒声望大着,汉武帝知道后极为赞赏,立刻提拔他为河内郡的太守,成为一郡之最高行政长官。

广平、河内两郡相隔不远,王温舒在广平时就知道河内的一些豪强之家。这些豪强不守法庭,称霸地方,他们不仅宗族势力强大,而且往往连成一体,沆瀣一气,官府对他们毫无办法。这当然对加强中央集权不利,汉武帝这次把王温舒派到这样的地方,正是要他以严厉的手段惩治这批豪强。

到河内走马上任,立刻做了一系列的部署。鉴于当时官府的驿站传送文书速度太慢,他另外命令准备私马五十匹,部署在河内至京师的沿途上,作为另一套驿站,要求凡有河内、京师的往返文书,一定要以最快速度传送。

又仿照在广平的办法,挑选若干名曾犯有重罪而又果敢任事的人充当郡吏,让他们到第一线去逮捕郡中豪强。短短时间里,就以各种理由将郡中豪强大族基本上全部捕获,然后王温舒穷加审问,转相株连达千余家,当然其中有不少无辜平民百姓也被牵连进去。

首战告捷后,王温舒立刻上书武帝,提出对这批人的惩处方案;大者诛全族,小者杀其身,无论大小其家产统统没入官府。过去,此种文书若通过官府驿马递送,往返费时很长,这次王温舒使用率先设置的私人驿马传递,书奏不过两日,汉武帝的允准诏书就已到达,河内官民对其如此神速莫不感到惊讶。

诏书一到,一场大规模的杀就开始了,上万人成了刀下之鬼,流血十余里,真是尸积如山,血流成河。这对那些横行乡里的豪强地主来说,是咎由自取,但对大多数无辜被牵连的平民百姓而言,真是血海奇冤。经过这番刑杀,也收到了在广平那样的效果,从九月上任到十二月底,短短三个多月,郡中安宁,无犬吠之盗,人们侧目而视,重足而立,全郡都沉浸在一片恐怖之中。

当时,尚有个别人闻风逃到旁郡,王温舒派人前往追捕,待捕获回郡,已是第二年春天了、按汉朝法律规定,秋冬行刑,春夏不准杀戮。眼看透到的人非要等到秋后处决,王温舒顿足叹道:“哎呀!假使冬季再延长一个月,我就可以彻底完成这个任务了。”

杀人,对王温舒来说,已成为一种嗜好;人命,全被他视为草芥。无辜平民和豪强地主的白骨为王温舒垒就了向上爬的阶梯,在河内的治绩,很快传到朝廷,汉武帝把他视为十分能干的人,准备予以重用,当时京师治安很成问题。

汉初以来,由于政府、私人铸钱并行,从而使币制十分紊乱,武帝决定由国家收回铸币权,并以严刑竣法禁止民间自由铸钱。但利之所在,人不畏死,民间私铸钱币者仍不乏其人,京师一地尤盛。为了严惩私铸钱币者,武帝乃起用酷吏治理京师,先是任义纵为内史,作为京师一地最高行政长官,这次又将王温舒拔到京师为中尉,让他专管京师的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