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111章 规章制度(2 / 2)
作品:《和女友穿越到东晋》牛钧没在多想,转头开始指导工匠操作细节。
顾缨、陆梨、朱拯、张靳先后回到杨行秋身边,继续商量股份制的事情。
“古人云,夫立法令者,以废私也,法令行而私道废。立业兴家之本,在乎制度而已。欲求利之长久,当以建章立制为先。同意请举右手!”
杨行秋想要保证股份制合作社的运作,经济民主制度不可或缺。
合作社的每个成员都享有平等的表决权,实行一人一票制,充分保证集体中每个人的权利,增强成员参与合作社生产和发展的积极性,保护全体成员的基本利益。
最重要的是避免任何个人或团体控制合作社的隐患。
又是全票通过。
那么,就开始股权分配了。
杨行秋没当过股东,对股权分配只是略有耳闻,知道基本的原则。
股权分配应基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所有股东的利益得到合理保障。
股东的股权比例应与其贡献、投资额及承担的风险相匹配。
杨行秋提供了技术占股一成,股东大会已经通过了。
曹硕认为自己应该占股五成。
这一提案遭到了陆梨和朱拯的反对。
作为做出贡献和承担风险最小的股东,本身就得不到太多股份。
曹硕占股的越多,自己能得到的就更少。
在分配压力转移到四人之中前,他们肯定会反对这个议题。
自己占一成,曹硕占两成、陆梨和朱拯各占一成、顾缨和张靳占两成。
剩下的一成,由工匠们共有。
这是杨行秋心中的理想结果。
合作社的发展必须要注重保护合作社每个成员的各项利益,促使合作社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并存。
曹硕当然不肯退让,坚持自己的提案。
顾缨、陆梨、朱拯、张靳此时果断一致对外,向曹硕施压,拒绝通过这项提案。
就算加上杨行秋,也是二对四。
曹硕和杨行秋都想到了这一点。
“叔父,圣人云,《易》先同人而后大有,承之以谦,不亦可乎?”
杨行秋把台阶递上,曹硕也就坡下驴。
“依贤侄之言,鄙人占股两成!”
“同意请举右手!”
顾缨、陆梨、朱拯、张靳四人举手表示赞成。
之后,顾缨先提。
“《易》云,劳谦,君子有终,吉。余占股两成。”
厚道的顾缨占股两成,没有人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