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115章 各行其是(2 / 2)
作品:《和女友穿越到东晋》杨行秋制定的合作社制度,宣布到了最后一项。
第六章 董事会
第五十一条 本社设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由六名成员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董事会成员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股东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和各种合作活动;
(五)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成员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七)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人员和其他技术人员;
(九)履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董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出资额占本社成员出资总额一成及以上成员列席董事会。
第五十三条 本社设董事长一名,为本社的代表。董事长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四)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
(六)履行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四条 本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主持本社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经营管理制度;
(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经营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五十五条 本社董事长、董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