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77章 擒贼先擒王(2 / 2)

作品:《我带着粮油店穿越到六零年代

他感叹的说道:“锦书,你知道吗,一个猎手面对这么多的猎物,如果不能出手,心里会是何等的遗憾。

我现在真是手痒痒了,不管成功与否,我也要尝试一下,看看能不能打到他们”。

顾锦书说道:“好爹,你这个样子真的像馋鬼见到了美食,吃不到又难受的样子。

好爹没时间听她斗嘴,还是让顾锦书把复合弓拿出来几把。

然后父女俩找到一个水缸粗的大树做后盾。

因为有了刚刚大孤狼的教训,一定要保证自己的大后方要安全才好。

都准备好后好爹拉弓就对准了野猪群。

顾锦书问道:“好爹,这么多野猪你想打哪一只呢”?

好爹边拉弓边说:“秦贼先擒王,要打就先打那只最大的”。

顾锦书指着前边的野猪群说道:“最好还是打年轻的那种,二三百斤的才好,猪肉吃起来也嫩嫩的”。

她并不想让好爹打最大的那只,因为它太凶悍了也太老了,而且皮太厚了,肉也不好吃。

虽然她收藏野猪大獠牙的梦想要泡汤了,但是还是安全第一的好。

好爹说道:“即使不打到它,也会打到别的野猪身上,但是我必须要把它吓跑。

只有把它先打跑了,其他的野猪才会离开的。

如果它们一直不离开的话,我们就连弹簧套都不能拿回来。

好爹的这个想法是对的,野猪群都是以野猪头领为中心听从它的。

如果要是能把它打到,野猪没有了主心骨一定会四散逃开的,但是打它难度也是最大的。

顾锦书知道野猪在动物界的大名,东北的猎人之间就流传着一猪二熊三老虎的说法。

成年的雄性野猪都是异常凶猛,那是怼天怼地的存在!

它每天还往松树上蹭身体,时间久了,身上就有了一层固化的松油,他的皮肤就变得硬硬的,人们管它叫做挂甲野猪。

普通的猎枪打到上面也就一股白烟,根本打不死它。

不管是人类还是动物只要被野猪拱上,不死也变残废。

东北虎遇到这样的野猪头领都是要让路走的。

但是如果这时候不出手,野猪群也不肯离开,那只弹簧套都拿不回来的。

这时好爹拉着复合弓瞄准了,然后向那只野猪头领射了过去。

可惜这时候那头大野猪居然动了,柳叶箭片就直接射向了它身后的另一只野猪,正中那只野猪的肚子。

可惜箭头是硬胶的,还是没有穿透野猪的身体,但是箭头已经深深的插进了野猪的肚子里。

那只野猪身体中箭惨叫了一声,马上在野猪群里冲撞了起来。

这时其他的野猪突然被惊扰也乱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