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405章 水下利刃(1 / 2)
作品:《开篇激战1860》1920年代,在华夏国防军海军开启的发展变革当中,还有一类比较特殊的小型舰只,也获得了足够的重视。
这便是以反潜和护航为主要任务的护卫舰。
“护卫舰”本是一种起源于风帆时代的古老舰种,最早为用于警戒、巡逻和保卫商船的小型快速三桅武装帆船。
在风帆护卫舰的发展过程中,还曾出现过一些异类,比如十八世纪末美国建造的“宪法”号就拥有着较大的体型和较强的火力,是一种攻防兼备的准主力海军战舰。
这些被强化了的风帆护卫舰,经常遂行独立的海上作战活动,并在经过不断发展后成为了近代巡洋舰的鼻祖,而传统的风帆护卫舰则在进入蒸汽时代后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到了二十世纪初,随着海战的需要,护卫舰这一已沉寂了很久舰种又再度被提出,并以小型舰艇的形态出现,担负起近海巡逻和海岸保卫的任务。
在世界大战时,随着德国潜艇对协约国的海上交通线形成了巨大的威胁,协约国开始大量建造护卫舰(也称“护航驱逐舰”),专门进行反潜作战和为商船提供护航。
此时终于重新找到了自身定位的护卫舰,主要装备中小口径火炮、鱼雷和深水炸弹,虽仍属小型舰只,但在排水量、火力和续航力等方面都有所提高。
同样是在大战期间,华夏民间的造船厂也接到了英法等国大量的护卫舰订单,并根据对方的要求设计出“警卫”级护卫舰,进行了大批量的建造。
“警卫”级护卫舰的排水量仅为800吨上下,最大航速不足20节,一般装有两门76毫米火炮和深水炸弹等反潜武器。
虽然性能看似贫弱,但就其需求而言已是足够,还因为采用了通用化的商船标准,“警卫”级的建造门槛较低,得以让更多的造船厂迅速的投入建造。
故而在短短的两年间,华夏众多民间造船厂便为欧洲客户提供了数十艘“警卫”级护卫舰,其设计方案也被别国的船厂所采纳。
国防军海军虽说从未装备过“警卫”级舰,但却一直对其的应用情况保持着关注,甚至在最初设计该级舰时也曾参与其中。
经过一场世界大战,潜艇这种水下利刃因其在战争中展现出来的威力,而受到了各国海军的重视。
与此同时,各海军也提高了对反潜作战的关注程度。
在此背景下,国防军海军在1920年代以“警卫”级护卫舰为基础,进一步发展设计出了一型新的反潜舰只——“守卫”级护卫舰。
“守卫”级长71.5米,宽9.2米,吃水3.3米,排水量930吨,动力上采用两台商用柴油机,最大功率4,500马力,最高航速21.5节。
尽管体型较小,但“守卫”级在设计上十分注重远航性能,为此采用了艏艉楼的船型以提高适航性,续航力也达到了4,000海里的水平。
在武器配置上,“守卫”级一般装有两门1917年型40倍径100毫米炮,四座双联装1925年型70倍径37毫米高射炮,以及一座三联装533毫米鱼雷发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