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114章 拿着一把剑的尤布赛(2 / 2)
作品:《大汉的闲人日常》郑度道:“不,不,我们有我们的弱点,但我们还有一个让他们始料未及的优点,就是我们的爪牙!”
我们可以派发军队,对“摩柯城”进行佯攻,不过我们也要做好随时撤离的打算。
然后,我们再返回“北汕城”,将他们引开,让他们追上来。
实在不行,我们就退到山林深处,我看他们能找到我们多久。
如此,既可自保,又可立于不败之地。
同时,我们也会派遣一些“狗腿子”,和第三十一师取得联系,共同作战。
虽说不是两面受敌,但作为“狗腿子”,他们最擅长的就是偷袭,侦察,切断对方的联系。
想必到那时,31师的那些弟兄,也能将“雾湿岭”给打穿了不是?
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郑度会在这么年轻的时候,“忽然”一步登天,成为了24师的副手。
郑度出身于广汉郡,在原着中,刘备进入益州后,反目成仇,欲占益州,于是向刘璋发起了进攻,并且大举进攻,势如破竹。
郑度给刘璋出了一个主意,刘备看似勇猛,实则兵力不足,没有足够的粮草,在益州也不受欢迎。
明公,你只需将百姓驱使到涪江对岸,然后将谷仓和田地里的粮食付之一炬,筑起壕堑,严阵以待。
照这样下去,刘备那王八蛋,怕是要被活活饿死了。
只可惜,刘璋非是不肯,他还说了一句:“我只听说过御敌安民,没听说过用来躲避敌人的。”结果,他岂不是死定了?
传说中,刘备攻占益州之后,曾经邀请过这个让他心惊胆战的高手加入刘备麾下,不过郑度嫌这个高手太过丑陋,最终没有加入刘备麾下。
别看郑度在原着中被埋葬了那么多的天赋,可是程畿一听到郑度的计划,却是喜出望外。
带着一万多人保护自己的战友,光是想想都让人兴奋。
于是,作为“狗腿子”之一的布龙领命,率领数十名小弟奔赴“雾湿岭”,程畿率领大军,假意进攻“摩柯城”,郑度留守“北汕城”,以应付后续的固守和“逃跑”。
孔子说得对,声东击西,实则强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