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117章 银钱的故事4(1 / 2)
作品:《北明共和》右玉县刑房司吏踹折帮闲的一条腿后,并不能缓解内心的愤怒与焦虑,连夜匆忙赶回县里。
城门当然是早就关闭的,报上刑房范爷的大名,又给了一两银子范司吏急忙进城。
人犯没有抓到,自己这里又是两死一伤,范司吏感觉自己是抓了一手的屎。
范司吏之所以感觉自己是抓了一手屎,是自己要把所有的环节重新勾连。
刑房抓人是有司法环节的,突发案件及时缉捕,刑房、捕班都是有责任的。而非突发案件与一般的司法案件,刑房抓人还是有要走司法流程的。
第一就是初步的审理,要由知县、县丞、主簿、典史几个县里的主要领导,起码要有一人对案件进行审理,如果决定进行抓捕,那么就会行文告通知乘发房。
第二步就是县衙乘发房对案件进行登记,并行文下发给刑房缉捕令。
第三步就是刑房得到了乘发房的缉捕令,才能去抓捕人犯。
如果没有死伤的事情,刑房司吏逾矩抓捕,回头给乘发房十两银子,给负责主官典吏三十两银子,这件事情都会获得合格的流程与手续。现在两死一伤,而抓捕人犯知县、县丞竟然不知道,这就难办了。
先易后难,范司吏回家准备银钱,先是去了乘发房司吏的家,如果刑房相当于后世公安局的存在, 那么乘发房就相当于统计局、政府办,乘发房司吏在黑白两道都是参杂不进去的。
乘发房司吏即没有实力可以罩一暗娼,也没有胆量与蒙古人交易毛皮,但是乘发房都是经验老到的老吏,知道过的是什么雁,应该拔什么样的毛。
半夜三更来敲门,必是大事,把刑房司吏让进书房,不忘了寒暄一阵。
一顿的兄长弟短后,刑房司吏范爷说,昨日抓捕匆忙,典史老爷审完罪犯就督促我等及时抓捕人犯,不想在匆忙之中,忘了及时来乘发房登记备案,还请乘发房司吏代为补好手续……
乘发房司吏故作疑惑,四爷忘了怎么就麻烦范爷前来通知在下,县衙典史是县衙主官里的四号人物,即是知县、县丞、主簿之后的第四号人物,顾背后都称四爷。
刑房司吏忙说是四爷委我传话乘发房,我给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