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230章 岁“孩子”拿错2000元包裹不还?(2 / 2)

作品:《火烧岛国神社,你管这叫外卖员?

那边挂下了电话。

老板娘气得直哭。

要跟中年妇女拼命。

中年妇女这才怕了。

赶忙说愿意接受调解。

最后。

在警察的调解下。

中年妇女终于同意承担老板娘1700元的损失。

【人气+1……】

【人气+1……】

网友们开始痛斥起来。

【真的不明白, 已经报警了 ,事实如此清楚,态度如此嚣张,为什么还要调解。那么警察的作用是什么呢?】

【@楼上 这种事情还调解?拿别人的东西就是盗窃……有的人就是不作为】

【这算不当得利,两千,可以拘留了吧?为什么警察不抓她?】

【超过2000元,后刑事立案了吧?再者,23岁也早已是完全行为人了。拿错?分明就是偷!】

【奇葩女孩、奇葩母亲/笑哭/笑哭/】

【明明是偷东西 不要偷换概念】

【只想搞明白一点,这情况,警察没有措施吗?非法侵占两千元的东西,没有法律依据能处置吗。有人捡了钱包交给警察,丢失的人就说丢钱了,捡包的还需要做笔录,解释清楚。这样的侵占他人两千元的物资的人,却只能协调,无语】

【真有这么奇葩的母女吗? 真有这么奇葩的判罚吗? 真乱拿快递不用负责吗?】

【23的孩子,颠覆认知,违法成本太低,维权成本太高】

【就冲他妈这样说,就不难想象能养出什么样的孩子】

【“故意拿错”这就表明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违背他人意识,转移占有,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构成盗窃罪的既遂,且数额达到2000元,属于数额较大,不知道公安为什么不立案?依法治国任重道远】

【捡到贵重物品不还都有可能受到处罚,何况是一已经二十三岁的成年明目张胆拿了!】

【人家双方都说按程序走了,为啥调解不按程序走?稀泥是怎么来的】

【2000多块钱都要给1700多块钱,法院该起诉起诉,让他们有一笔,社会抹不掉的账】

【试问这个女孩,不是你的快递,你为什么要拿?要强行归为己有。这个性质就恶变了】

【拿错了是借口,偷才是真的23岁了,在上幼儿园吗?这个女孩在哪上班,谁敢用她,注意安全】

【这是偷盗啊!属于刑事案件!咋这么处理无语了!法律就是法律!】

【这种父母害了女儿 曝光了 以后想要社会经验做梦吧 哪个老板敢请这样的人】

【23岁是小孩?真的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这是盗窃,最起码拘留】

【不叫不当得利,叫盗窃。明明知道不是自己的东西,是非法占有】

【这样处理方式简直就是助长不良风气,就应该抓起来啊,这就是偷盗啊】

【我见邻居家没锁门,进去拿个7000元的手机,邻居也有错,谁让你不锁门,我只赔你4000元】

【23岁还是小孩子/笑哭/笑哭/8o岁才算大孩子了/笑哭 /笑哭/】

【拿错了还了就行了,这是公认的道理。 不还的话算不算主观故意拿错?】

【拘半个月就老实了,这娘俩真奇葩,在罚款五千,都二十三还是小孩还是巨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