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130章 此乃人情矣(1 / 1)

作品:《玄灵大陆之最强修炼者

泰三人之行,恐难再归,世事如斯,朋情无常,唯利益恒存,至利可令仇者共谋,此乃人情矣。

然李哲未知,徐光头与傻强间非仅决裂,昔日义兄黄博亦与之交恶,皆因国内喜剧之地,实非众人所想之广,徐光头之崛起,已严重撼动黄博与其圈子之利益。

故两者关系,渐显浮于表面。是以黄博未允前往协会作证,证实《大闹天竺》原属徐光头构思,却被傻强盗用。如今证据难寻,先注册之《大闹天竺》自被视为正统,徐光头之《印固》,非大幅改动,协会断不容许如此明目张胆之剽窃,如此玩法,规则何存?

李哲初无意涉此纷争,然黄博拒证,老陈与傻强同圈交好,知情之下,岂能支持徐光头,故徐光头只得向李哲求援。

见徐光头一脸郁结,李哲提出解局之策:“此事,稍后我便联络强子,夜晚共餐,是非曲直,坐下来谈。应属你者,必归你,如若放任,规矩岂非紊乱,铮哥,此事可安心交予我。”

闻李哲之言,徐光头心安,虽需欠李哲大恩,然李哲愿主持公道,此事自可圆满解决。

傻强接电,立即告知信得过的经纪人宋哲,宋哲劝言:“去则必去,但不可承认,剧本已改得面目全非,非原版,他们无凭据。”

“嗯嗯,悉听尊便,届时照办。”

待经纪人离去,憨厚之容下的傻强,目光冷冽,原欲装傻以拖延电影拍摄,今李哲主持公道,他唯有提前反击,将祸水东引,真当我傻乎乎不知情?

此乃私宴,于李哲家中,傻强未携经纪人宋哲,宋哲亦通情达理,未强随,心虚使然,深知李哲向来厌恶自己。

徐光头未对傻强假以颜色,私下里,他非屏幕上的憨厚,性情暴烈,不少喜剧演员皆有此两面。演傻子非真傻,傻子无法演绎。故李哲不真视傻强为傻,多年混迹,如此境地,谁是傻子,人前人后皆有戏。

今日之事,无可避免,无论傻强心意如何,李哲不容许身边有此恶劣行径,要财可凭真才实学,暗中算计兄弟,何谓朋友?若皆如此,谁还敢直言?这些小圈子,尚有何存之必要?

周佳备好菜肴,李哲直问傻强:“剧本究竟如何,我已在协会查证,改得七零八落,但核心主线源于西游记,即铮哥起初的故事。傻强不敢欺瞒李哲,无奈甚至带伤感道:“非我所愿,遭那畜生蒙蔽。

他与我妻早已相识,非钙圈之人,二人早有私情,不仅背着我乱来,还暗中侵夺我所有财产,如今我手中之财,不过区区十万,保镖司机皆为其党羽。

剧本之事,非我所为,他擅自找人操办,立空壳公司,拉拢投资,已成定局,我被架于火上烤。对了,此乃我依老陈之议,在家中装摄像头所摄照片,老陈已请私家侦探,届时人赃并获。”

徐光头见照片,怒气消散,同情地与好兄弟交换眼神,一切不言而喻。他们是多年的黄金搭档,私交不逊老陈与傻强。黄博之举,徐光头尚能理解,傻强此举,他实难以接受,如今看来,非兄弟背叛,乃小人作祟。

李哲意味深长地看着傻强,此言确凿,但毫无想法,太过牵强。毕竟每位明星背后皆有团队,不乏追逐名利之徒,此乃圈内常态。

“既已开诚布公,我们必然支持你,早告诫你,宋济心术不正,非善类,早应替换。至于你妻,你身为亿万富翁,择此妇,实在不明。电影继续启动,勿急于拍摄,待搜集证据,举报、诉讼,讨回合法财产。协会届时会冻结项目,其间损失,不由你承担。此锅,由实际受益人来背,放心。

李哲又望向徐光头:“强子此次也算大义灭亲,当初你酒后失言,剧本仍由你们两人合作,用你写的,优于《大闹天竺》。不知找了何人,好好故事糟蹋至此。我无妨,若有需要,可找我投资润色剧本,无须也可。但强子,此番莫独断,上次你用的蠢货,亏不亏?”

徐光头富甲一方,精于计算,鲜用己财投资,花钱不多,求利甚多,未映先赚。因其能赚钱,有票房保证,即便投资人不满,亦愿应允。

傻强对徐光头亦有怨,港片续集拍摄时,原应由傻强出演,不分红且酬劳不高,八百万,竟能开口,李哲认为,那时已埋下嫌隙,此番自己强凑局,盼双方各让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