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64章 狂怒之恚 其四(下)(2 / 2)
作品:《我的替身能力是操控楼梯》乔荞微微躬身向赵大鹏致意,随后说出了一番令我震惊的话。
这女人的底线还真是灵活,但说不好听点,这不就是双标吗?你被害了要尊重法律和程序,我被害了就马上给你一刀?
“不要疑惑,我这样说并不意味着我要助纣为虐地把你抓去交给仇人,也不意味着我已经被你感动、准备帮你复仇。我说自己遭遇这种事会马上复仇也不是因为我的自私,而是因为那种情况下我已经掌握了‘实质正义’,那么在外人无法得知正义的情况下,我只剩下自己动手这一条路。”
“程序正义的存在是为了防止公权力对无辜者肆意定罪和处罚,让公检法变成掌握人们生死的阎罗。而实质正义是程序正义的终极追求,证据链仅仅是为了让作为非亲历者的公权力确定自己触及到的就是实质正义,是否有证据其实不影响实质正义本身的存在。”
“只不过没有这些证据,无论是大众还是法律都不能相信你说的那些惨案。也就是除了你和凶手之外都没有人知道其实你是对的,你的复仇只能被法律认为是犯罪、被人们认为是凶残。可这一切对于你这个蒙冤者来说,实在不值一提。”
“玛姬,狄奥。我并不是因为严以待人、宽于律己的双重标准才这样做,只是因为赵大鹏讲诉的这份‘实质正义’对我们而言确实空口无凭,我们也没时间去调查事情真相了。”
乔荞说到后面同样转过头看着我们。
作为一个法学生,我当然很明白“实质正义”和“程序正义”的事情。对于旁观者,与其相信当事人的一面之词,的确不如相信侦查能力更强的司法机关。
我们既不知道司法者是否明镜高悬,也不知道当事人是否狡诈成性,那么在证据公之于众前,我们就只能相信现有证据查明的事情。
“我不帮你,是因为你和我不熟,我无法判断你的悲惨故事是否真实,也不想为了无关的人搭上自己,去挑战公权力。”
“我不阻拦你,是因为如果你所言非虚,那么法律和公权力其实已经被这些蛀虫蒙蔽,不能带给你正义。当法律看不见正义的时候,我认为那个依然看得见正义的人,逼不得已亲自动手,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我很喜欢一句话,叫做‘屁股决定脑袋’,实际上这句话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社会学上的应用。”
“对狮子而言吃掉兔子天经地义,但对兔子而言被狮子吃掉就无法接受,哪怕逃不了也要蹬蹬腿。狮子认为逃跑的兔子不好,兔子认为捕猎的狮子不对,这两种看法都是正确的,因为在食物链上位置不同的他们,都是从自己‘阶级’和‘角色’的角度在看问题。”
“从我的角度来看,你说的可怜但没有证据。而贸然帮助你不但会让我陷入对抗公力的危险,甚至可能到头来发现警方和法官都是好人,你反而是因为作恶受罚才对其怀恨在心的恶徒,让我连良心上的安宁都失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