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854章:深受瞩目(1 / 2)
作品:《我省府大秘,问鼎京圈》王晨头都大了,他的确在班上属于特别瞩目的学生。
本想着低调地度过这五天培训时间,然后等下一期再说。
没想到,所有老师都“盯”上了他。
王晨起身,“刚才波涛同学说得非常对。”
文波涛连连点头,表现出一副很谦虚的样子,实际他心里暗爽。
王晨慢慢地已经把思路整理好了,“我只说说我个人的观点,法与不法的关系,看似是法学理论命题,实则是政府管理的社会逻辑。我的体会有以下几点:
第一,法,是政府行为的边界。现代治理首先是法治。政府这只‘手’伸多长、劲用多大,必须由法律划定。超出边界行使权力,很容易造成权力寻租和贪腐事件。
这就像小区里的物业,如果没有规矩,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那小区里的居民怎么会感觉到安全呢?
第二,不法,往往藏在政府行为的‘灰色地带’之中。在基层实践中,真正的挑战社会稳定的不仅是极端选择,还有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边界处、政策法规衔接点上的‘模糊地带’。如何在规则留白处既守住政府底线,又体现担当,考验执政智慧。
因为政府是社会运行的管理者和维护者,如果把政府比作物业的话,物业是维护小区正常运转的服务者,那么,在维护小区的运转中,就应该公开透明!
不把这些灰色地带明晰?那政府工作慢慢就会失去公信力,那小区业主就会不舒服。
第三,政府执法人员要真正懂法,而不是只学点名词、或者用法来掩盖不法,我在省委政法委干了这么多年,发现一个问题,有极个别执法人员,其实不怎么懂法;或者同一个问题,不同的单位,站的角度不同,看的问题也不同。
这就给社会治理带来极大的不平衡。
比如一个简单的打架案子,派出所认为应该办成治安案件,县局法制大队认为这种事件极其影响社会稳定,要刑事处理、要拘留!县检察院觉得,这么小的事还移送,浪费时间;县人民法院觉得,院里案子这么多,判个缓刑算了;县政法委认为,县里的治安状况不容闪失,这种小问题就是大苗头,严办。
这种角度不同,带来的看法不同;甚至是对具体情节把握不同而带来的不同,看似好像就是几句话,但是,这种一念之差,毁的就是一个人、甚至是一个家庭一辈子。
所以,法与不法,政府首先应该“法”,紧接着是群众“法”,从而是整个社会“法”。
以上是我不成熟的思考,请舒校长和同学们批评指正。”
先是安静了几秒,紧接着大家掌声热烈。
舒能点点头,“不错,这就是我们今天讲课的主要内容,接下来请大家把讲义翻到…”
舒能的上课方式很特别,很多同学其实都很能接受这些。
快下课时,舒老师说,“我没有在政法机构待过,所以虽然我是学法学的,但有一些相关的知识,我还有所欠缺。”
“我想请问下王晨同学和文波涛同学,刚刚王晨同学讲到的,对相关政策把控因人而异、而这之中,又容易产生权力寻租和腐败,以及披着法外衣的不法行为…我想请你们俩解释解释。”
文波涛嘀咕了一句,“你说的,你自己解释。”
“诶,你可是市政法委书记,你来解释,你解释得更权威。”
文波涛架不住这些话,起身了,“我觉得,就是个人理解能力不同,比如有的人觉得打架是小案子,有人觉得是大案子,从中协调获利,收了礼,或许就可以大事化小…”
舒能校长显然对这个还是不满意,他笑着点点头,“王晨同学,你来说一说。”
王晨起身,“刚才文波涛同学说的是没错的,也是其中一种。”
文波涛松了一口气。
“但更多的,是通过曲解、故意误解政策,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举个例子,盗窃在本地的立案标准是2000块钱,那么在这个标准中,就有文章可以做了,可以按被盗物品初始价格来定,也可以算完折旧费后定,而这个折旧费多少?就有说法了,有个别干部就能够…”
“这种行为其实就很容易产生权力寻租…看起来好像是法的,但实际上就是披着合法外衣的不法行为。”
现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这种有例子的回答,可以让大家一目了然。
“不错,王晨同学说得非常好!我希望大家要在今后的工作中,明确界定法与不法,要法,要带头守法…”
铃铃铃。